定于今年5月1日结婚的牛小姐,近来正在为新房装修的事烦心。昨日,牛小姐向本报热线倾诉了这烦心事。
去年10月29日,牛小姐与一家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,按照合同,牛小姐的新房应于今年2月1日装修完工。
如果没按期完工,装修公司将每天赔偿牛小姐100元。“现在已经超过完工期限30多天,木作只做了个吊顶,柜子也没打完,他们也没赔偿我一分钱。”
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装修公司的陈总经理,他解释说:“合同上说明,木作工程开始之前,业主须付第二笔款,可木作做了一半,她还没付钱。我们没钱开工,再加上公司亏损,员工回家过年,这才导致时间拖延。”
针对装修公司的解释,牛小姐表示:“第一笔款本来只要5.5万元,我付了他们6.3万元。”
经过12315的协调,装修公司表示,愿意等活干完再收钱,并表示公司遇到困难,希望牛小姐理解。可牛小姐说:“我现在只想尽快装修完,不要耽误了结婚。”
近日,牛小姐新请的装修公司已经开工,而原来的装修公司则决定,要以牛小姐单方面解除合同为由起诉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