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国土房〔2005〕449号
关于转发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测绘
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房产测绘单位:
现将省物价局《关于房地产测绘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价[2005]515号)转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可向市物价局房地产价格管理处反映。
附件:《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房地产测绘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价[2005]515号)
二00五年十二月十九日
主题词:房地产 测量 价格 标准 通知
抄送:同安分局、翔安分局、海沧分局、集美分局。
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办公室 2005年12月19日印发